一、专业定位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教育秉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适应新时代法治国家建设要求,立足西北,面向“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为基层法治建设、民族地方治理培养“靠得住、用得上、留得下”的卓越法治人才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历史沿革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教育始于20世纪50年代,著名法学家萨师炯、吴文翰曾在校任教。1959年成立法学教研室,1995年设立法学本科,2003年获法学理论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获批省级重点学科,2014年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和目录外二级博士授予权,2019年获批省级一流法学本科专业建设点。60年来培养了大批扎根西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治国理政人才。
机构 | 时间 | 学科专业 |
法学教研室 | 195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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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系 | 1995年 | 法学本科专业 |
政学院 | 2003年 | 法学理论二级学科硕士点 |
| 2010年 | 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 |
学院 | 2013年 | 甘肃省法学重点学科 |
| 2014年 | 法律硕士硕士点、西北地方治理(目录外)二级学科博士点 |
| 2019年 | 甘肃省一流法学本科专业建设点 |
| 2021年 | 国家级一流法学本科专业建设点 |
三、特色优势
1.发挥“师范底色、政法传统”优势,坚持“宽口径、厚基础”的通识教育,培养兼具专业性与综合性、适应多元法律职业要求的法治人才。
2.加强与立法、执法、司法等法治实务部门的合作,创新卓越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机制。
3.利用西北法律文化资源优势,打造“一馆一刊一所一中心”(西北法律文化博物馆-西北法律文化资源辑刊-民族法制与民族政策研究所-西北法律资源整理与应用研究中心)“以文化人”的培养模式。
4.利用区位优势,拓宽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法治合作交流渠道,翻译沿线国家常用法律,培养熟悉相关国家法制的高素质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