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师追忆之二——忆吴文翰教授
先师追忆之二
忆吴文翰教授
吴文翰先生,字菩默,生于1910年,天津人。人如其名,先生诗词文章各具异彩,不愧“文翰”之称;而先生一生一心一意作人为学,抛开功利之心,又应了“菩默”二字。
民国时期,中国最富盛名两大学院即为“北朝阳,南东吴”。朝阳以大陆法为专,而东吴以英美法为著。建国后,朝阳先是改为政法大学,后与“华北干休所”合并组建成为人民大学法院的前身;而东吴大学在新中国建立前迁往台湾,即为今天台湾东吴大学,留在大陆未迁走的法学人马及资料在建国后并入华东政法大学。吴先生就是毕业于北京朝阳大学法学系,时年26岁。当时,抗日战争在中国东部和南方已经开始打响。许多国外归来的学者和国内名家,为躲避战乱之灾,都来到兰州从事法学研究和教学工作。兰州大学1909年办校之初即为“甘肃法政学堂”,1927年,法学专业已经开设20余门课程,以民法为主。四十年代初吴先生来到甘肃学院(兰大前身),先生的大陆法特别是罗马法、民法功底深厚,来到这里,自然如鱼得水。
吴文瀚先生:著名宪法学家,参与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1969-1985年任法学教研室主任,甘肃法学的主要奠基人。
1945年先生被聘为讲师。1948年—1949年国立兰州大学已经成立,吴先生被经济系聘为教授,在这几年的科研和教学中,先生进一步夯实了其深厚的法学功底。1950年和1957年先生曾分别在北京中国新法学研究院(第一期)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进修一年。1957年调甘肃财经学院任教,1969年甘肃财经学院合并甘肃师大(西北师范大学前身)。
众所周知,建国不久,我国照搬苏联“国家和法权”理论。西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法律并法学成为研究禁区。朝阳、东吴的学人也就铩羽歇弓了。随之而来的是一连串的政治运动,有点文化的人都极有可能成为“右派”,更何况朝阳、东吴学人呢?由于“他们满脑子都是资产阶级法律思想”,绝大多数都被打成右派。许多人改革开放后仍然生活在贫困苦难之中。《南方周末》曾报道过东吴大学遗留的若干老先生,有的先生曾留学、任教于哈佛,能收到每期《哈佛法律评论》,但是却住在阴湿、狭陋的平房中。他们大都逾九十高龄,但是仍以其对专业的挚爱之情向祖国奉献了最后一件礼物——参加编写《元照英美法辞典》(已经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在该宏著付梓前后,无数法学巨匠陨落,实为国家损失。
从1957年开始,吴先生被打成了右派,此后近三十年时间,他和夫人都是在西北师范大学图书馆中渡过,个中辛酸,实非局外人敢妄加评断。1979年先生重登讲台,教授《法学概论》,1981年晋升为教授,为西北师师范学院(西北师范大学前身)法学教育的恢复做出极大贡献,1985年,先生任教于兰州大学。
吴先生为司法实务、法学研究两界培养出大批高级法学人才。吴先生弟子姜建初先生最高任至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曾任兰州大学学院院长蔡永民教授、副院长胡晓红教授、南京大学学院副院长、博导陶光峰教授都师从吴先生。国内著名罗马法、民法学著名学者米健教授的毕业论文在吴先生指导下完成。2004年10月底吴先生辞世,姜建初、米健等赴兰参加吴先生追悼会。
八十年代初,法学界也是百废待举,首无面临的是教材问题,为了给民法特别是罗马法教学提供便利,吴先生和周枬先生合作编著了《罗马法》一书,得到了广泛赞誉。另外,先生著作数部,文章七十余篇。为八十年代经济改革中的法律问题解决作了大量贡献。
正由于此,先生以九三学社成员身份,担任了众多职务,有司法部门、实务部门,还有高校教育部门。成为国内特别是西北地区德高望重、久负盛名的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
先生之为先生不仅在于其学识渊博,还在于其人格魁丽。先生生于清末,长于民初,因此古文化功底十分深厚,书法挺拔峻秀,诗词文章熠熠生辉。
正由于长期受到传统文化熏染,先生也即具有了传统儒士的人品德行。既能身体力行、积极贡献,又不贪慕虚华、追求名利。顺道时,则如飞龙在天,勇担道义,奋力拼搏;而逆境时,也能超脱物表,自遣心怀,运思世外,自得其真。有一例足可见先生不慕名利,力保身洁的精神之执着。有一位老师,仰慕吴先生之德学,在一本著作上署上了先生之名,先生知道后大发霆怒,拖耋耋之躯爬四层楼,找到那位老师要求其将自己的名子去掉。单此一举足可见先生求真务实、正直诚恳、视清誉名节为最高操持的精神境界。
本文主要依据任海涛所撰“养天地正气 蕴法意人生——怀念吴文翰教授”以及“法学家吴文翰教授”《社科纵横》(90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