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英,必赢线路检测3003no1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硕士生导师,爱尔兰都柏林大学学院访问学者(2009-2010)。兼任甘肃省教育厅高校章程核准工作小组专家。甘肃省公证协会理论研究与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甘肃省妇联妇女儿童维权专家,兰州市安宁区法学会常务理事。主要从事《宪法学》教学与研究工作。近年来的主要教学、科研成果如下:
一、论文
1.《构建以税收的人性化色彩为表征的中国公民社会》,《甘肃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4期。
2.《甘肃省法学研究十年述评之宪法学、行政法学研究综述》,《甘肃政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
3.《试论毛泽东法治思想的探索路径》,《兰州学刊》2005年第3期。
4.《马克思法哲学在中国的理论旅行及其良性濡化》,《甘肃社会科学》2005年第3期。
5.《大国背景下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兰州交通大学学报》2006年第5期。
6.《从普适视角看法与社会之和谐》,《西北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
7.《法与社会和谐的几个关键点》,《兰州学刊》2008年第4期。
8.《法与社会相和谐的行走路径》,《甘肃理论学刊》2008年第2期。
9.《不可小觑爱尔兰——小议爱尔兰在“欧盟宪法”公投中的地位》,爱尔兰中文报纸《新岛周报》,2010年2月18日。
10.《程序民主背后的利益纷争与主权伤痛——爱尔兰两轮公投期间之主要博弈关系分析》,《西北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6期。
11.[爱]Gavin Barrett,王宏英 游传满译,《欧盟的民主与一个民族国家的主权伤痛》,《甘肃理论学刊》2010年第5期。
12.译稿《欧盟的民主与一个民族国家的主权伤痛》,人大复印资料《国际法学》2010年第12期。
13.《西北地区农民职业道德研究》,《兰州学刊》2012年第3期。
14.《欧盟条约公投批准的悖论》,《甘肃社会科学》2013年第6期。
15.《西北地区农民职业分化的现状及趋势》,《甘肃理论学刊》2013年第6期。
16.《民主法治认知: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提》,《兰州学刊》2015年第2期。
17.《新中国宪法史与协商民主制度的发展》,《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5年第6期。
二、专著、教材
1.专著《中国式民主的类型学意义——一种宪法学视角的阐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版。
2. 专著《法·社会·和谐力》,甘肃民族出版社,2007年版。
3.参编教材《法学导论》,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
4.参与撰写《西北农村道德观察书》第五章,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三、科研项目
1.2003年,参与省级项目《甘肃省志·社会科学志》(1991~2000年法律卷),已结项。
2.2009年,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西北农村地区道德生态的变迁与现状解析》(09XZX017),已结项。
3.2010年,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爱尔兰的两轮公投与中国式民主的类型学意义》(10YJA820100),已结项。
4.2012年,主持西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计划社科骨干项目《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民主认知调查研究》(SKQNGG12016),已结项。
5.2016年,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大变局下的英国宪法学方法论考察(1867-2009)》(16XFX005),在研。
四、教学项目
1、2010年,主讲的《宪法学》课程立项为西北师范大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2、2016年,主讲的《宪法学》课程立项为西北师范大学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五、获奖
1、2008年,获得西北师范大学教学质量优秀教师奖。
2、2016年,获得西北师范大学第五十六届专业实习工作优秀组织者称号。
3、2012年,译文《欧盟的民主与一个民族国家的主权伤痛》获得第13次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