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陈夏红博士来我院作学术报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21浏览次数:69

 

 

 

 

 

9月5日上午,应学院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学报》编辑,中国政法大学破产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陈夏红博士在学院模拟法庭作了题为《破产法十周年:从何处来?往何处去?》的专题讲座。学院师生百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讲座由学院王勇教授主持。

讲座中,陈夏红博士首先从破产法产生的历史说起,通过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破产法产生的历史进行分析指出,破产法对现今社会的重要作用。他强调,就当今社会而言,一个国家的破产法完善与否是可以衡量该国家市场经济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其次,陈夏红博士讲述了破产法的相关制度,他指出破产法是一部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法律,同时它也给债务人以缓冲重整的机会,它是一部调整债权人之间,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以及债权人和其它相关人之间的法律。最后,陈夏红博士就破产法现今面临的问题以及破产法改革的方向展开了论述。他指出,总体而言,过去十年我国破产法的实施是一个较为失败的过程,主要表现在立法中的不完善、执法中的行政权过多干预和司法中处理的案件数量少,法官应对破产问题的能力有限等相关问题。同时强调通过司法企业的改革,他相信这些问题也将会迎刃而解。讲座后半段,主持人王勇教授对陈夏红博士的讲座开展了发散性的思考,他从法理学和文化的角度提出,东西方破产法的理念是犹太人法理学与伊斯兰法理学的针锋相对,而我国的破产法是摇摆在股权与债券之间。同时他还指出,我国的破产法更像是中医中的针灸治病,是一种人文关怀法,而西方的破产法却是一种临终关怀法。至此“破”与“不破”似乎也是哈姆雷特式的问题。引起了同学们的高度重视。

报告会后,陈夏红博士与学院师生进行了互动交流。本次报告会主题集中,内容丰富,使我院师生对破产法有了更明确、更清晰的认识。受益匪浅,达到了预期目的。

 

 

                                                                  (撰稿:贾晨     审稿:张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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