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换发校内车辆通行证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2-11浏览次数:17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了加强校园道路交通管理,统一规范车辆通行证样式与规格,有效解决交通拥堵与停车难等问题,根据《西北师范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和“校园统一视觉识别系统”规范要求,决定为校内车辆换发车辆通行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一)各单位公务车辆。

  (二)本校教职工及其配偶、子女车辆。

   二、所需证明材料

  (一)各单位公务车辆

   各单位公务车辆由单位统一登记,到武装保卫处统一办理。

  (二)教职工及其配偶、子女车辆

   1.车主系教职工本人的,应提供姓名为本校教职工的购车发票、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各一份;

   2.车主系教职工配偶的,应提供购车发票,行驶证、驾驶证、结婚证复印件;

   3.车主系教职工子女的,应提供购车发票、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各一份及教职工所在单位子女关系证明一份。

   三、办理程序

   武装保卫处办公室审核——武装保卫处治安一科复核并办证。办理新出入证时应将原出入证交武装保卫处销毁,原有出入证全部作废。

   四、时间安排:20121214日至30

   五、办理地点:武装保卫处办公室、治安一科(原化学楼测试中心一层东侧)。

   六、联系电话:79711217971764;联系人:樊老师、郭老师

   七、有关说明

  (一)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务必通知到每一个教职工,以免耽误教职工及其配偶、子女申领车辆通行证。

  (二)教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应持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武装保卫处申领车辆通行证,以免影响您出入校园,耽误工作。

  (三)其他外单位车辆不在本次办证范围内,待本次办证结束后另行办理。

  (四)除公务车辆外,其他车辆收取出入证工本费5/证。

   特此通知

 

                                2012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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